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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布朗最畅销小说:达芬奇密码

丹・布朗最畅销小说:达芬奇密码



简介

  午夜,卢浮宫博物馆年迈的馆长被人杀害在艺术大画廊的拼花地板上。在人生的最后时刻,馆长脱光了衣服,明白无误地用自己的身体摆成了达・芬奇名画《维特鲁威人》的样子,还在尸体旁边留下了一个令人难以捉摸的密码。符号学专家罗伯特・兰登与密码破译天才索菲・奈芙,在对一大堆怪异的密码进行整理的过程当中,发现一连串的线索竟然隐藏在达・芬奇的艺术作品当中! 兰登猛然领悟到,馆长其实是峋山隐修会的成员――这是一个成立于1099年的秘密组织,其成员包括西方历史上诸多伟人,如:牛顿、波提切利、维克多・雨果以及达・芬奇!兰登怀疑他们是在找寻一个石破天惊的历史秘密,一个既能给人启迪又异常危险的秘密。 兰登与奈芙跟一位神秘的幕后操纵者展开了斗智斗勇的角逐,足迹遍及巴黎、伦敦,不断遭人追杀。除非他们能够解开这个错综复杂的谜,否则,峋山隐修会掩盖的秘密,里面隐藏的那个令人震惊的古老真相,将永远消逝在历 史的尘埃之中。

作者简介

  丹・布朗DanBrown

  美国著名的畅销作家之一,毕业于阿默斯特大学,曾是一名英语教师。1996年开始写作,先后推出了《数字城堡》、《诡计》和《天使程序》3部小说,均取得了不错的销售成绩,其中以《天使程序》最为成功,奠定了他在小说界的地位。布朗的作品已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范围内广为流传。《达・芬奇密码》是他的第四本、也是最畅销的小说。

在线阅读http://book.sina.com.cn/nzt/1076470610_dafenqimima/index.shtml

[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5-18-2007 14: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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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销书的极致

  我拿到这本书后,差不多二十几个小时没合过眼。感觉回到了看金庸的年代。没错,这是本为畅销而写的畅销书:合上以后你不会想看第二遍。但畅销书写到这份上,差不多可以算极致了。悬疑、转折、追车、谋杀、美女救英雄,样样不缺。你会得到和看一部好来坞大片同样的快乐,只不过时间要长十几倍。

  

  贯穿全书的暗线,是有关基督教的早期历史中妇女地位的一个“2000年的阴谋”。这种“地下理论”由来以久,但这本书的畅销第一次把它推到了家喻户晓的位置。它极具争议性(我很难想像这本书会在天主教国家畅销),在美国因此出版和再版了数本支持和批驳它的理论著作,在书店和达芬奇密码摆在一起卖。作者Dan Brown显然做了充足的史料调研,而且他多年对此主题的兴趣给了他深厚的积累。不管他想借一个极具争议性的主题来炒作销量,还是他想借一本畅销书突破学术圈进行个人理念的大众推介,他做到了。从读者的角度来说,这本书里极其丰富的关于基督教的史料和欧洲的古迹源来是极好的大脑享受。不过读者会经常由于太关心主角的命运忍不住想跳过这些烦琐的历史回顾。我的建议是尽量耐心一点,放长一些时间,这样看过之后你至少会有更多的谈资。

  

  不知道中文版的翻译怎么样(欢迎回应,我看的是04年3月份从外文书店买到的Paperback)。另外,这本书的拍摄权已经重金卖给了哥伦比亚电影,值得期待。Dan Brown早些时间的另外一本Langdon教授的历险故事,“Angels and Demons”, 也比较好看,不过情节安排还略显生涩。

  

  如果对有关中世纪的悬疑故事有兴趣,我推荐Umberto Eco,史学家和符号学教授。不知道是因为生计还是好玩,他也写了些极其精彩的全球畅销的小说。最有名的是Name of the Rose (“玫瑰之名”, 电影有时翻成“魔宫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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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美国人没文化?

  二战以后,美国一直是世界各领域精英聚集之地。愚人节搞假新闻,只需要加一句“根据美国科学家研究发现”,连具体名字就不需要编,随随便便都能唬倒一大片人。这就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以为美国人民的素质普遍比各国人民的素质高上一大截。其实,无论在那里,中等资质的人永远是大多数。美国人民的平均素质有多高?请看美国连续43周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的《达芬奇的密码》。这本书在美国卖掉了400万册,以美国的人口数衡量,这的确是一本美国大众喜闻乐见的书。

  

  《达芬奇的密码》讲述了怎样一个神奇的故事?如果你看过电影《夺宝奇兵》之印第安那琼斯与圣杯的话,应该对此并不陌生。这本书讲述的主题是在西方世界已经讲到被口水之洋完全淹没了的圣杯,亚瑟王找过它,十字军找过它,纳粹找过它,后来连哈里.波特也要找火焰杯,现在是《达芬奇的密码》在找。

  

  围绕圣杯衍生出了无数故事,无非是正邪两股势力都在寻找威力无穷的圣杯,而圣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所保护,埋藏地点被设置了无数谜题,需要无比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发现。一般来说,为了正确使用圣杯,最后还必须配合约柜。所谓屠龙宝刀,武林至尊。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

  

  可以想见,这么俗套的故事要讲出新意来,委实不是一件易事。《达芬奇的密码》之所以那么火爆,是因为它成功地贩卖了大量欧洲文学艺术中的噱头。比如说名画《最后的晚餐》里出现的神秘女人,比如说达芬奇设计的自毁式密码筒等等等等。而且在情节设计上,每章出现一次高潮,高潮一波又一波,读者很容易随着这节奏就HIGH了。

  

  读完此书,读者觉得自己经历了一次欧洲文化、历史、艺术游。一方面觉得惊险刺激,险象环生。一方面又觉得自己长了知识,看!我知道《最后的晚餐》里有个女人!使读者满足于感官的刺激和对自己智商的廉价恭维,这就是《达芬奇的密码》的成功之处。

  

  有心的读者可以去找一下作家出版社发行的小说《富柯摆》,作者是意大利符号学大师艾柯(ECO),拿来与《达芬奇的密码》对照阅读一下。艾柯很可能阅读过所有关于圣杯的故事,凭借他渊博的学识,再根据这些故事构想出了《富柯摆》。读完这本书再看《达芬奇的密码》,就相当于学完了独孤九剑,点上烟端杯茶看美国人耍两仪剑法,怎一个搞笑两字了得。

  

  《富柯摆》是《达芬奇的密码》的MATRIX,母体。意大利人已经揭示了这类圣杯故事的来龙去脉,如何变化衍生,如何相互证明,是纯粹智者唇边的微笑。

  

  而美国人民手持《达芬奇的密码》,大赞“作者学识渊博”,书评说“读者在阅读的同时也想学到点东西”。由此,可以想见美国人民的平均素质究竟有多高?美国人究竟有多文化?的确,美国人民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所以瞅着什么都那么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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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小时候看《说唐》,最愤愤不平的是秦叔宝为什么只能在天下好汉中排到第16名,可见对那个排行榜是很看重的。那时候模模糊糊的感觉是:凡是好汉,就一定要排座次,排不出座次的,肯定不能算好汉。《三国》没有明确地讲清楚谁武功第一,谁第二,自是平生恨事,曾想帮罗贯中把里面的人物排一排,终未果。后来看到网上也有很多人在炮制类似的图表,为典韦是不是打得过张辽之类的问题争吵不休,于是意识到这不是一个私人的小事,而是大家都克服不了的情结。是否我们中国人的座次意识特别强烈呢?这倒也难说。看看今日之天下,那绝对是一个由无数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排行榜支配的世界。也许这倒又是那个“最中国的就是最世界的”的命题的例证了。

   有一回高尔基去见列宁,看到后者正在读《战争与和平》。过一会儿列宁放下书来喃喃自语:多么好啊,在欧洲有谁能同他媲美吗?他停下来想了一会儿,然后微笑着说:不,没有,没有一个比得上他。我很喜欢列宁这种一定要分个高下的劲头,我在看《红楼梦》的时候,也私下里常有一样偏心的自问自答:全世界有哪部小说能同它媲美吗?不,没有,没有一个比得上它。

   这是文化自豪感吗?当然!随你说是夜郎自大也好,政治不正确或变相自卑也好,一个人没有文化自豪感是活不下去的。有时候,我确实觉得一部《红楼梦》就可以让我找回所有的文化自豪感。毛泽东似乎也表达过类似的意思。在《红楼梦》之后,我们同世界文学拉开了差距。后来幸亏有了鲁迅,这个差距变小了一点。从新时期以后,和其他行当一样,文学领域兴起了赶英超美的热潮,我们终于开始和世界文学接轨了,很多人对诺贝尔奖的兴趣越来越大。实话实说吧,就纯文学而言,进步是有的,尤其是90年代以来,虽然水份不小,形势确实是在不断好转。如果要搞个世界文学108将的话,我们的王安忆、韩少功、莫言肯定是可以挤进去的,至于是天罡还是地煞那就难说啦。对此我们可以持审慎乐观的态度。

   一旦把目光转到通俗文学的领域,情况可就大大不妙了。我们的侦探小说、冒险小说、科幻小说长期以来一直乏善可陈,既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自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扩大的文化胃口,与国力的增长更是很不相称。我一直顽固地认为中国文学与世界差距最大之处不在纯文学,而在通俗文学上头。这方面我是个绝对的悲观主义者,沮丧得很。中国文学要想腾飞,光靠纯文学是不行的,就像体育要腾飞光靠国家队是不行的一样。当然也不能说一点希望都没有,去年朋友向我推荐了代表国内通俗文学最高水平的某畅销作家。一看之下,感觉不错,就把所有他的作品都找来看了。当时确实感到颇为欣慰,当然也有急切地要支持国货的心理在里头,觉得该作家同我老早看的谢尔顿、希金斯、格里塞姆有得一比。问题是,我已经有好一阵没有看国外的通俗小说了,我们在进步,焉知人家不在进步?果然,不久前读了一本丹·布朗的最新出的《达芬奇密码》,就知道自己还是为本土的通俗小说高兴得太早了。

  

   (二)

  

   丹·布朗,一个没有多大名气的惊悚小说作家,教师出身,先前有过三部作品,反应平平,在好手如云的西方畅销书界算是个新面孔。今年3月《达芬奇密码》出版后,一下子登上《纽约时报》等各大畅销书排行榜的榜首,一时好评如潮。这真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既混合了谋杀,侦探,解谜,悬疑,追捕等常规的畅销要素,又加进了大量艺术史、宗教史、象征学等文化佐料。令人惊叹的是,他把那些高级调味品洒得恰到好处,丝丝入味,与惊心动魄的故事完全融为一体。这可不是等闲的本领。

   哈佛的艺术史和宗教象征学教授罗伯特·兰顿正在法国讲学,半夜里他被法国国家司法警察局(DCPJ,相当于美国的联邦调查局)的人从旅馆里叫醒,请他协助一起血腥谋杀案的侦破。他们来到犯罪现场——卢浮宫的大画廊,死者是卢浮宫博物馆的馆长,雅各·索尼埃,也是著名的象征学学者。为什么偏要叫兰顿这么个美国教授来?第一,他是索尼埃的日程表上最后要见的人。第二,索尼埃的死状恐怖邪异,他被枪击中胃部,可是在生命的最后几分钟里,他竟把自己全身的衣服剥去,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四肢伸展开来,做成一个达芬奇“维特鲁威人”(Vitruvian Man)的姿势,用手蘸自己的鲜血在腹部画了一个五角星,还在身旁写下几行谜样的数字和诗句:

  

   13-3-2-21-1-1-8-5

   O, Draconian devil!

   Oh, lame saint!

  

  索尼埃是在用这些词句和符号告诉人们关于他死亡的原因和凶手的线索吗?既然死者本身精通宗教、美术史上各种图像符号,那当然用得着他这一行的专家来解读这些符号的意义。可是法国警方似乎还有一些瞒着兰顿的东西,警察头子法歇是个骄横强悍的家伙,急于毕其功于一役,对此案又怀着某种阴暗而不可告人的目的。

   这样的开头,当然也不错了,但在我这样熟读大量惊悚小说的人眼里,只能算是平平。要想吊起骨灰级读者的胃口,还要有更好一点的招式才行。但是别急,令人眼睛一亮的人物马上就要来了。一个穿着随便的年轻女子不顾守卫的阻拦,迈着风一样的步伐穿过了警戒线,在法歇的恼怒中昂然登场。这位贸然闯入的苏菲是DCPJ密码破译处的探员,她告诉法歇那组数字她已经破解,就是数学史上最有名的斐波那契(Fibonacci)数列。数字重新排列后,变成1-1-2-3-5-8-13-21,每一个数字都是前两个数字的和,就那么简单。

   仅此而已?死者在和活着的人开玩笑吗?在苏菲向法歇解释密码的同时,她交给兰顿一个电话号码,说是美国大使馆托DCPJ转给兰顿的口信,有要事需兰顿马上给美国大使馆打电话。兰顿接通了这个号码后,发现那是苏菲家的录音电话,里面录好了苏菲几乎是耳语一般的声音:

  

   "兰顿先生,不要对这段话作出任何反应,冷静地听下去,你现在身处危险的境地,请完全按照我的吩咐去做。”

  

   看到苏菲这个干净漂亮的暗渡陈仓,我便知道自己是肯定放不下这本书了。在暂时避开了其他警察耳目的盥洗室里,苏菲向兰顿出示了凶杀现场的真实照片,那上面有着被警察们悄悄擦去的最后一行文字:“P.S.找罗伯特·兰顿”。苏菲说,布歇认定了兰顿就是凶手,设计了“协助破案”的圈套,不动声色地请他心目中的嫌疑犯到现场,一面听兰顿的讲解和意见,一面暗暗观察他的表现,然后准备一举把他拿下。

   只有苏菲知道兰顿肯定是无辜的,只有她知道那个P.S.不是“又及”的意思,而是她自己的昵称的缩写,因为死者正是她的祖父。《维特鲁威人》是苏菲最喜爱的达芬奇作品,那一串数字是为了把DCPJ密码破译处卷进来,是濒死的索尼埃向苏菲发出的最后召唤。索尼埃要苏菲找到兰顿,是要他们一起合作寻找发现一个被保存了几千年的事关人类命运的重大秘密。

  

   (三)

  

   这个世界,秘密是太多了,因为谎言太多。我们其实就是生活在无穷的秘密之中,每个秘密都很难说和人类的命运无关,久而久之,难免麻木,任是惊天大密,充其量也就是姑妄听之。而且,所谓的秘密,说来说去也就是那么几种类型,令人生厌,最多骗骗那些天真而轻信的菜鸟。说来也奇怪,很多人明明知道所谓的秘密多为无稽之谈,却还要傻头傻脑地趋之若鹜,甘之如怡。是自欺,是无聊,还是因为永恒的窥视欲?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有无知,就有秘密。

   秘密本质上是雷同的,相似的,乏味的,通向秘密的道路却各有巧妙不同。看悬疑惊悚小说,外行就像那个猴急的贾瑞一样,总是急不可耐地要直奔大结局,完全不解风情,老手却更注重推理和解谜的过程。此中的真味,和世界上的很多事情一模一样。在这一点上,丹·布朗干得很出色。

   比如说,那个死者在地上用鲜血写就的数列,固然是要把苏菲卷进来,如果和下面的诗句结合起来,难道不是暗示那些字母也要重新组合?果然,这是一个字谜,谜底是一幅绝世名画,至于是哪一幅画,大家可以自己动手试一试。不过,我最佩服的是在小说的后面,这串数字竟然又被用了一遍。根据名画背后的钥匙,兰顿和苏菲来到瑞士银行的密室,外面追兵马上就要破门而入,情形十分危急,里面的保险库却要取物者输入10位数字的密码,而且只允许输入一次。就在电光火石的瞬间,兰顿终于想起了那串数字:1332211185。够聪明吧?不,还有更聪明的人。就在他要按下确认键的当口,苏菲挡住了他,把数字修改为1123581321。想得明白吗,为什么后面的数字是正确的?这绝对是神来之笔,最妙的是作出正确的选择根本不需要额外的知识,只需要一点点人人都知道的常识和最合乎逻辑的推理。

   上面说到的名画还只是层层叠套的无数画谜的开始。在这些画中,不仅暗藏着通向秘密的钥匙,画中的人物和意像还隐藏着一些尘封已久而又与本书主旨密切相关的故事。这些画都出自达芬奇之手。布朗研究艺术史和地下宗教社团史多年,他告诉我们,达芬奇表面上是个虔诚的教徒,兢兢业业为教皇服务,骨子却是个绝对的异端。他是长期饱受教庭迫害的一个地下教派的首脑。这个名为Priory of Sion的秘密社团,成立于1099年,它的使命是坚守和捍卫一个两千年来教庭既恨且怕,竭力要摧毁的一个关于基督的秘密。这个秘密是——哈,我不是说过嘛,重要的不是秘密本身,更何况我早已坏了规矩,把小说的秘密抖露得太多了。

   这个秘密据说是真的,从本世纪以来,已经出现在不少的电影、小说和戏剧里了,像卡赞察基斯的《耶稣基督的最后诱惑》,艾柯的《福柯摆》,韦伯的《耶稣基督超级明星》都对此有明确或间接地涉及。 不少学术的或准学术的著作也把它当作严肃的课题来研究,代表作有迈克尔·柏坚特(Michael Baigent)等人的《圣血和圣杯》(Holy Blood, Holy Grail)。至于Priory of Sion,随便用google查一下,就可以得到几千个结果。根据在法国国家图书馆发现的秘密档案,Priory of Sion的历届掌门人都是人类文化史上闪闪发亮的巨星,除了达芬奇,还有波提切利,牛顿,雨果,德彪西等人。是什么样的渊源把这些大师们连接在一条血线上?

   就拿达芬奇来说吧,这当然是个在任何意义上都远远超越他的时代的人。按照布朗的说法,达芬奇的思想和他所要保护的秘密既不能容于当世,就只能用他的艺术作品来隐晦地表达,所以他的绘画作品中到处都是暗藏的象征和密码。比如《蒙娜丽莎》,为什么要把人物背后左面的地面画得比右面低?因为画家要让她从左面看过去显得更大,更庄重堂皇。左是代表女性的,达芬奇骨子里是个女性主义者,所以要从“左”的一面来宏扬女性。如果这听上去有些牵强的话,现代电脑扫描的结果发现蒙娜丽莎的面部和达芬奇的自画像有很多相似之处。达芬奇为什么要把自己画进一个永恒的女性形象?因为他要用这种方式隐晦地挑战以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男性霸权话语。蒙娜丽莎既不是男的,也不是女的,她/他是一个雌雄合体,这是达芬奇心目中人性最理想的结合方式,男人和女人平等地融合在一起。从字源上来看,古埃及的生殖男神叫AMON,生殖女神叫L'ISA,稍微玩一点变体的游戏,合在一起的话,就变成了Mona Lisa。

   还有更惊人的,仔细看看那个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壁画。我们都知道这是一顿一个男人加上十二个男人的晚饭。可是再好好看看紧挨着基督右手的那个人,这个一头秀丽红发,双手宁静交叠,胸部微微隆起的漂亮门徒真是男人吗?这个人的衣服和基督的衣服彷佛互为镜像,一个穿红袍蓝篷,一个穿蓝袍红篷。他俩的髋部好像是碰在一起的,但是上半身却似乎有意拉开一点距离,构成一个V字的形状。在象征学者的眼里,V长期以来一直是和一些女性的意像密切相关的。

   奇怪的是,几百年来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一点,也许,太伟大的作品和过分强大的传统总是会让我们都瞎了眼。可是,现在人们终于开始注意到这个人了。一些研究者说,她真是女人,她就是有名的抹大拉(Mary Magdalene),圣经上说她是个妓女,被基督所拯救和赦免。再看一下画中俩人的姿势,他们俩的身体轮廓连在一起犹如一个大写的M。现在有人相信他们之间的关系不那么简单,长话短说吧,他们结婚了,而且生了孩子,血统一直延续到今天。

   瞧,一不小心,这个秘密又被我绕回来了。看来在秘密面前,我们实在是无处可逃。不过放心,小说中天机多多,稍微在这里泄露一二是不会严重败坏未读者的阅读兴趣的。而且这些所谓的秘密,本来就是严重争议的话题,足够写好些个博士论文了。达芬奇专家会争辩说,不对,最后的晚餐上哪里有什么女人,那根本就是约翰,达芬奇在原作的草稿上画得清清楚楚,每一个使徒都标上了姓名。如果真是抹大拉的话,约翰到哪里去了?难道基督和达芬奇竟会弃约翰而不顾?那可是主最心爱的使徒啊。

   假作真时真亦假,还是别认死理了,让我们充分享受阅读的乐趣吧。《达芬奇密码》虽然穿插了这些宗教和艺术史的知识,但作者讲得清晰明快,完全不影响故事的高速发展,读者很可以充分地得其要领,绝对不会有摸不着头脑的感觉。相形之下,像大名鼎鼎的学者艾柯写的《福柯摆》,也是涉及到基督和抹大拉的故事,他是这个领域方面真正的行家,十分细致严谨,表现的主题当然远比布朗要丰富深刻得多。《福柯摆》应该是最出色的学者小说了,可是读起来实在艰涩沉闷,那种刻板的学究气是怎么都掩饰不住的。说老实话,在领教过《福柯摆》之后,看到学者们写的小说,我总是心存敬意,掩鼻而逃。

  

   (四)

  

   这就触及到我长期以来的一桩心事。我是一个文学系的教师,我在课堂上教学生细读乔伊斯、叶芝、卡夫卡,艾略特,海明威。我剥笋抽茧地给他们分析大师们的主题、象征、风格、修辞,细到毫发,自己也蛮觉得像回事,仿佛是把妙处都发掘钩引出来,把自己都讲晕了。可奇怪的是,回到家里,除了备课和为了写论文完成工作量以外,我很少会有主动要拿一本什么名著出来倚在床上细细品读的愿望。我还是很爱读小说,可是能让我一个饿虎扑食地抢来看的,能让我挑灯夜读的,大多是通俗小说。

   我常常而为此感到惭愧。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出了什么毛病?或者说这是文学系的毛病,甚至是纯文学本身的毛病?很难说。但是有一点我算是想明白了:我的通俗文学执迷,与我童年少年时期的阅读经验大有渊源。我小时候狂热阅读的作品,像《野火春风斗古城》、《林海雪原》、《敌后武工队》等等,全部同惊心动魄的斗争有关:人物是平面的,性格是简单的,敌人是凶恶的,斗争是激烈的,情节是曲折的,刺激是强烈的,胜利是最终的……这和西方的惊悚小说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那是文学最稀缺的年代,也是我个人历史上最热爱文学的年代。这种热爱的程度,同上瘾没有什么两样。我口味就那么早早地被定型了。用心理学的术语来说,我的大脑皮层对刺激所需的阈值早就被提得很高,等闲的刺激根本就不起什么作用。既然今天这些老作品已激不起我的阅读兴趣,我当然会本能地寻找和它们同属一类但却更加“杀根”的东西来看,那就是西方的通俗小说。

   《达芬奇密码》让我有一种特别的怀旧的感觉,因为通篇没有那些西方通俗小说中常见的性描写,文笔清新干净。以作者的才情,他根本就不屑于写那种无聊的东西,这才是真正的高手风范。像谢尔顿、柯林斯、华莱士之流,总要弄些和情节毫无关系的恶心吧唧的下流场面来糊弄人,令人望而生厌,早已为我所唾弃。布朗不但不写性,连爱情都几乎不写。兰顿和苏菲是那样地相互救助,生死与共,却只是到了小说最后才有一点点微弱的爱情表示,这实在是太对我的胃口了,因为我过去最爱看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爱情,就是这么纯洁,这么朦胧。

   读《达芬奇密码》,就是我怀念自己童年的方式。

  

  作者: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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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八卦普及读物

  我居然为了这本书看了通宵。但和小时候偷偷看武侠小说不同,更多是因为我确实无聊,而不是被它吸引得放不下。

  

  作为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从来没有出国周围也没有基督徒的人,对基督教本身就知之甚少,不过是些最普遍的名词。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去了解基督教的周边信息——就像对一个不甚喜欢的明星,他/她的八卦新闻我还是乐于听一下的。

  

  说实在的,这本书的故事安排挺拙劣的。人物性格不够连续,后面的转折相当突兀,而结尾……根本就是忽悠人,相当不爽。感觉就是为了把这些宗教和符号学的基础知识以比较不枯燥的方式讲出来,而粗粗地往一个被(好莱坞)证明吸引眼球的故事情节里塞。

  

  但,至少还塞得不过分。这些对我而言的“新”闻(除了斐波那契数列外)在故事的举例说明下,确实显得有趣而且容易被记住。因此,这本书值得一看,尤其在无聊时候。可惜也只能看一遍。已知的东西再看多就不耐烦了。

  

  最后,关于翻译,有人挑了不少错,但大体上能够顺畅得读下。语言有些琐碎,也不知是原文如此还是翻译弄的。

  

  ==========补充资料分割线==========

  

  谢蓬蓬和非鱼,解了一下我粗浅的惑:

  

  目前世界三大宗教:

  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

  

  犹太教-基督教:

  犹太教是在中东地区的游牧民族希伯来人中产生的,从犹太教中派生出了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

  基督教在历史进程中分化为许多派别,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主要有三大派别:新教、东正教和天主教,统称基督教。天主教会是基督教会中最大的。一般除了天主教和东正教以外,可以把基督教中其他一切教派都划归新教。在中国,基督教一般只指新教。

  

  基督教出现后不久,就逐渐分化成以希腊语地区为中心的东派教会和以拉丁语地区为中心的西派教会。罗马主教逐渐成为整个西派教会的领袖,并逐渐形成教皇体制。1054年,东西两派正式分裂,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的大部分东派教会自称“正教”,意为保有正统教义的正宗教会,因为地处东方,故又称“东正教”;因为宗教仪式使用希腊语,故又称“希腊正教”。西派自称公教,即天主教。

  

  马丁·路德因反对罗马教廷兜售赎罪券而发起宗教改革运动,产生了脱离罗马天主教的新宗派——路德宗,即所谓“新教”。(哈,其实教皇卖那个赎罪券筹款是为了修今天举世闻名的圣彼得大教堂。)

  

  它们仨的基本信仰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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